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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既置本境以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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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既置本境以後
第三章 既置本境以后
第一節 隋開皇初,郡廢,大業初,富世縣属瀘州郡。
第一节 隋开皇初,郡废,大业初,富世县属泸州郡。
译文第一节,隋朝开皇初年,江阳郡被废除,大业初年,富世县隶属于泸州郡。
案:周析江陽縣爲富世縣,又扵縣置雒原縣,至隋大業初,始改属瀘州郡。
案:周析江阳县为富世县,又于县置雒原县,至隋大业初,始改属泸州郡。
译文按:北周时将江阳县分置为富世县,又在富世县设置雒原县,到隋大业初年,富世县才改属泸州郡。
攷梁置瀘州,治馬湖江口,以馬湖江即瀘水,故曰瀘州。
考梁置泸州,治马湖江口,以马湖江即泸水,故曰泸州。
译文考察得知,梁朝设置泸州,治所位于马湖江口,因为马湖江就是泸水,所以称为泸州。
後移治江陽,而仍舊稱,爲失其實矣。
后移治江阳,而仍旧称,为失其实矣。
译文后来将州治迁移到江阳,但仍然沿用旧称,这样就名不副实了。
隋地里志曰:瀘川縣舊曰江陽,漢江陽縣,兼有今之瀘州、富順、隆昌三属地。
隋地里志曰:泸川县旧曰江阳,汉江阳县,兼有今之泸州、富顺、隆昌三属地。
译文《隋书·地理志》记载:泸川县以前称作江阳,也就是汉朝的江阳县,它的辖地兼有现在泸州、富顺、隆昌三地。
自後周析置富世,而隋因之,爲瀘川、富世二縣,同𨽾瀘川郡。
自后周析置富世,而隋因之,为泸川、富世二县,同隶泸川郡。
译文自后周时析置富世县,隋朝沿袭这一设置,形成泸川、富世两个县,它们一同隶属于泸川郡。
第二節 唐更名富義縣,属劍南道瀘州瀘川郡。
第二节 唐更名富义县,属剑南道泸州泸川郡。
译文第二节 唐朝时将富世县改名为富义县,隶属于剑南道泸州泸川郡。
案:唐武徳四年,置来鳳縣,武徳九年,省来鳳縣入焉。
案:唐武德四年,置来凤县,武德九年,省来凤县入焉。
译文按:唐朝武德四年,设置来凤县,武德九年,撤销来凤县并入富义县。
译文贞观二十三年,富世县改名为富义县。
華陽國志云:江陽縣有富義鹽井。
华阳国志云:江阳县有富义盐井。
译文《华阳国志》记载:江阳县有富义盐井。
唐之更名本此。
唐之更名本此。
译文唐朝将富世县改名为富义县正是依据这个。
考富世、富義即今縣治。
考富世、富义即今县治。
译文考证得知富世、富义就是现在的县城所在地。
元和志云:富義鹽井在治西南五十步。
元和志云:富义盐井在治西南五十步。
译文《元和郡县图志》记载:富义盐井在县治西南五十步的地方。
則當時縣城自有鹽井,非今之自流井、富榮厰也。
则当时县城自有盐井,非今之自流井、富荣厂也。
译文那么当时的县城本来就有盐井,并非现在的自流井、富荣厂。
況今縣中猶有鹽井街之名。
况今县中犹有盐井街之名。
译文况且如今县中仍然有盐井街这个名称。
第三節 宋升為富義監,後改爲富順監,𨽾潼川府路。
第三节 宋升为富义监,后改为富顺监,隶潼川府路。
译文第三节 宋朝时将富义县升为富义监,后来又改为富顺监,隶属于潼川府路。
案:宋乾徳四年,以縣掌煎鹽,升為富義監。
案:宋乾德四年,以县掌煎盐,升为富义监。
译文按:宋朝乾德四年,因为该县掌管煎盐事务,将其升为富义监。
五年,縣廢。
五年,县废。
译文五年,富义县被废除。
太平興國元年,避太宗諱,政爲富順監,置富順縣属,𨽾潼川府路。
太平兴国元年,避太宗讳,政为富顺监,置富顺县属,隶潼川府路。
译文太平兴国元年,为避太宗名讳,将富义监改名为富顺监,设置富顺县隶属于富顺监,隶属于潼川府路。
熙甯元年,縣省。
熙宁元年,县省。
译文熙宁元年,富顺县被撤销。
嘉熙元年,監廢,尋復置。
嘉熙元年,监废,寻复置。
译文嘉熙元年,富顺监被废除,不久后又重新设置。
咸湻初,徙治虎頭山,廢縣爲監。
咸淳初,徙治虎头山,废县为监。
译文咸淳初年,将治所迁移到虎头山,废除县制改设为监。
治平初,置富順縣。
治平初,置富顺县。
译文治平初年,设置富顺县。
第四節 元置富順監安撫司,尋罷,升州,属敘州府路。
第四节 元置富顺监安抚司,寻罢,升州,属叙州府路。
译文第四节 元朝设置富顺监安抚司,不久后撤销,升为州,隶属于叙州府路。
案:元至元十二年,復扵舊治置富順監安撫司。
案:元至元十二年,复于旧治置富顺监安抚司。
译文按:元朝至元十二年,又在旧治所设置富顺监安抚司。
二十年,罷安撫司,升爲富順州,属敘州府路,而總扵四川行中書省。
二十年,罢安抚司,升为富顺州,属叙州府路,而总于四川行中书省。
译文二十年,撤销富顺监安抚司,升为富顺州,隶属于叙州府路,由四川行中书省统管。
舊志作湖廣行中書省,誤。
旧志作湖广行中书省,误。
译文旧志记载为湖广行中书省,这是错误的。
第五節 明改州爲縣,属敘州府。
第五节 明改州为县,属叙州府。
译文第五节 明朝将州改为县,隶属于叙州府。
案:明洪武四年,改州為縣,属敘州府,編户九十一里。
案:明洪武四年,改州为县,属叙州府,编户九十一里。
译文按:明朝洪武四年,将州改为县,隶属于叙州府,编为九十一个里。
隆慶四年,割十四里析置隆昌縣。
隆庆四年,割十四里析置隆昌县。
译文隆庆四年,割出十四个里的区域,分设隆昌县。
第六節 國朝因之。
第六节 国朝因之。
译文第六节 本朝沿袭了这个设置。
康熙二年丈畝,編户六里,三十年改。
康熙二年丈亩,编户六里,三十年改。
译文康熙二年丈量田亩,编排户籍为六个里,三十年进行了更改。
為四鄉八路。
为四乡八路。
译文(将县内区域)改为了四个乡、八条路。
案:本境置自北周武帝,其時名富世縣,其後或司或監,或州或縣,其名其属,代有變更。
案:本境置自北周武帝,其时名富世县,其后或司或监,或州或县,其名其属,代有变更。
译文按:本境从北周武帝时开始设置,当时名为富世县,此后有时设为司、有时设为监,有时设为州、有时设为县,它的名称和隶属关系,每个朝代都有变化。
至前明始㝎名曰富順縣。
至前明始定名曰富顺县。
译文到明朝时才定名为富顺县。
國朝定鼎,悉因明制,謹詳諸右,以資考證焉。
国朝定鼎,悉因明制,谨详诸右,以资考证焉。
译文本朝建立后,完全沿袭明朝制度,详细记录在上面,以供考证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