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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篇
第三章 他境所产所制运入本境销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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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他境所産所製運入本境銷行者
第三章 他境所产所制运入本境销行者
第一節 火柴、玻璃,由渝水運入境,嵗值萬金。
第一节 火柴、玻璃,由渝水运入境,岁值万金。
译文第一节:火柴、玻璃,由重庆经水路运输进入境内,每年价值万金。
絲帛,由省水運入境,嵗值數萬金;由渝水運入境,歲值六萬金。
丝帛,由省水运入境,岁值数万金;由渝水运入境,岁值六万金。
译文丝帛,从省城通过水路运输进入境内,每年价值数万金;从重庆通过水路运输进入境内,每年价值六万金。
洋廣雜貨,由渝水運入境,歳值四五萬金。
洋广杂货,由渝水运入境,岁值四五万金。
译文洋货和广货等杂货,通过从重庆来的水路运输进入本地,每年价值四五万两白银。
译文火酒,通过内江水运进入本地,每年价值数千两白银。
译文白蜡,从嘉定通过水路运输进入本地,每年价值数千两白银。
译文茶叶,从叙州通过陆路运输进入本境的价值达数千两银子。
译文其他地方所产的毛茶,通过水路和陆路运输进入本地的价值也有数千两银子。
译文牛,从青神、云南、大观等地经陆路运入本地的,每年价值大约五十万两白银。
译文羊,从云南经陆路运入境内,大约价值一万两银子。
译文猪,从云南经陆路运输进入本地,每年价值十多万两白银。
译文还有从隆昌通过陆路运输进入本地的猪,每年价值数千两银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