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順縣鄉土志數字整理本 · 原文无损 · 来源可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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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篇

商务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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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順縣鄉土志
富顺县乡土志
陳運昌、鄒稷光、歐陽𨮾同編輯
陈运昌、邹稷光、欧阳铸同编辑
商務篇
商务篇
第一章 本境所産所製銷行本境者
第一章 本境所产所制销行本境者
第一節 鹽,本境銷行三百分之一。
第一节 盐,本境销行三百分之一。
译文第一节:盐,在本县境内的销售量占总量的三百分之一。
糖,本境銷行三十分之二。
糖,本境销行三十分之二。
译文糖,在本县境内的销售量占总量的三十分之二。
㯶,本境銷行十竹分之六。
棕,本境销行十竹分之六。
译文棕,在本境的销售比例占总量的十分之六。
竹器,本境銷行十分之九。
竹器,本境销行十分之九。
译文竹器,在本境的销售量占总量的十分之九。
煤,本境銷行十分之八。
煤,本境销行十分之八。
译文煤,在本县境内的销售量占总量的十分之八。
牛皮、骨角,本境銷行十分之八。
牛皮、骨角,本境销行十分之八。
译文牛皮、骨角,在本县境内的销售量占总产量的十分之八。
羊皮,本境銷行十分之二。
羊皮,本境销行十分之二。
译文羊皮,在本地的销售量占总产量的十分之二。
棉布,本境銷行十分之五。
棉布,本境销行十分之五。
译文棉布,在本境的销售量占总量的十分之五。